有限公司注销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尤其是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这些问题时,部分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后,需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通知债权人并申报债权
清算组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主管机关确认。同时,债权人有权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但看到公告后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的社保费用,并办理注销手续。
注销公司税务
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的税款或费用,并分别注销公司的国税和地税。
登报公示
在报纸媒体上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并注销营业执照。
注销银行账户
到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注销公司印章
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制作清算报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这些步骤完成后,公司的注销程序即告完成。建议在注销过程中,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材料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准备齐全,以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