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机务放行程序可能包括以下步骤:
天气研究:
起飞站航空公司航行签派员或其代理人在飞机预计起飞前一小时三十分,需要认真研究航线、起飞站、降落站的天气实况和预报。遇有复杂气象,应与飞行员、气象预报员共同讨论,根据天气标准、飞机性能、各种设备保障条件以及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的放行许可和降落机场是否关闭等情况,分析是否适航。
协商与决策:
与机长协商一致,共同作出是否放行飞机起飞的决定。如果天气适航,则不发放行许可;如果不适航,应向起飞站航空公司航行签派员发出不放行的电报。在航线和飞行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分段放行办法。
持续监控:
飞机起飞后,航行签派员或其代理人应随时掌握飞行情况,了解航线和机场天气演变情况,确保飞行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放行程序可能会根据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参考东航的官方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