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如下:
咨询
在申请法律援助前,您可以先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咨询,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前往法律援助机构领取统一的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递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身份证、户口簿、经济困难证明、案件相关材料等一并递交至法律援助机构。
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会对申请人的案件情况及经济状况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签订法律援助合同
对于决定受理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会与申请人签订法律援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指派律师
法律援助机构会根据案件类型和难易程度,指派合适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申请途径
申请人可以直接前往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如果前往现场不便,还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法律援助机构联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部分地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还设有网上申请平台,申请人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在线申请。
申请材料
法律援助申请表。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代理申请人还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经济困难状况说明材料,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审查与决定
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和符合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人员的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经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个工作日。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申请人可以撤回法律援助申请,但需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在作出不予法律援助决定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