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注销公司的程序流程如下:
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
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
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在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作清算分配方案,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完成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作清算分配方案,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法律人格的成立和消灭都以登记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的债权债务才会消灭。
注销后债务的承担
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如果注销不清算或虚假清算,股东应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建议:
在进行公司注销前,建议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或律师,确保所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注销程序不当而产生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