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速审程序流程如下:
案件受理与录入系统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将案件录入相关系统。
对于可以调解的案件,承办法官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解。
分配与庭前准备
录入系统后,案件会暂分至承办法官系统或立案庭庭长系统。
承办法官先接受纸质卷宗进行庭前调解和庭前准备。
能够调解的案件由庭长将电子卷宗分至承办法官审判系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后,确认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会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并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和辩护人。
开庭审理阶段,速裁庭依法审理案件,当事人陈述事实、提供证据。
由于速裁程序的特点,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以简化程序和提高审判效率。
裁判宣判
在判决宣告前,法院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以确保审判的公正性。
速裁程序案件一般当庭宣判,使得案件能够迅速得到处理。
总结:
法院速审程序主要通过简化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审理时间等方式,提高审判效率。具体流程包括案件受理与录入系统、分配与庭前准备、开庭审理以及裁判宣判。速裁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且审理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