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谈判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探询
交易各方的谈判手依谈判任务寻找、了解交易对象的活动,也是为之搜寻有关资料的工作。
准备
探询之后,即将与对手进行磋商之前,负责参加该项谈判任务的人员将已探询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并结合主客观条件做出谈判预案的全部工作。
谈判
或磋商,是当事各方就各自的交易条件向对方进行说明、辩论、说服、协商的阶段,是双方意见短兵相接的谈判阶段。
小结
谈判结束后,对谈判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记录,明确双方达成的共识和未解决的问题。
再谈判
如果谈判中未解决的问题或达成的共识需要进一步讨论和明确,可能需要进行再谈判。
终结
当谈判的主要议题已经解决,双方达成一致,谈判可以终结,并形成书面协议。
重建谈判
如果谈判终止后,双方发现仍有未解决的问题,可能需要重新启动谈判。
这些步骤构成了直接谈判的基本流程,确保谈判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达成。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对上述步骤进行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