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中转学程序如下:
提交转学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搬迁、学校问题、个人特殊情况等。
开具转学证明
原就读学校审核转学申请后,开具“转学证明”,并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学校办理手续。
学业水平测试
高中不是义务教育,需要建校费。转入学校可能会对转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经测试后,学校同意接收的,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公章。
学籍档案转移
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审核与确认
由外省(市、区)转入山东省的,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成长记录》档案、学生已获得的学分清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由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并报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由山东省转出到外省(市、区)的,按照外省学籍管理要求,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流程包括: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初步审核后向市教育局提交转入报告,市教育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并通知家长。
注意事项
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由外地转入临沂市的,需提前了解目标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要求,确保符合条件,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是临沂高中转学的基本程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与原就读学校和目标学校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齐全,按时完成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