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销流程如下:
个人办理申请注销
离职人员登录个人账号,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手续)进行申请。
企业通过注销审核
企业管理员登录企业账号,查看离职人员的注销注册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进行处理,之后可以查看进度详情。
企业库办理离职
在企业库中,选择离职人员,填写人员离职信息。
单位审批
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由单位申报和管理,注销时需要提交单位盖章同意的相关材料。
准备材料
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特别是需要单位的同意书或证明。
提交注销申请
向注册所在地的建筑主管部门提交注销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批准注销。
注销生效
注销申请获得批准后,一级建造师的注册信息将被正式注销,相关证书也会失效。
后续追究
如果发现有未履行的相关责任,则依法追究责任,并将审批过程中的相关材料转存档案。
建议:
在办理注销前,确保所有相关费用已经缴清,包括考试报名费和证书领证费等。
如果需要再次申请,需要重新进行考试和申请,因此请慎重考虑注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