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彩中心兑奖程序如下:
确认中奖信息
中奖者在得知自己中奖后,首先需要在开奖后的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兑奖。
开具中奖证明信
中奖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需先到所在地市福彩中心开具中奖证明信。市福彩中心对中奖彩票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开具中奖证明信,内容包括中奖彩种、期数、奖金金额、留存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前往省中心验票、申领
中奖者拿好市福彩中心开具的中奖证明信、有效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省福彩中心办理兑奖手续。省福彩中心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中奖者须依法缴纳的20%个人偶然所得税。中奖者凭省福彩中心的《电脑福利彩票兑奖通知书》和代扣税款凭证到市福彩中心领取中奖奖金。
系统兑付,资金划拨
彩票在确认无误后,进入兑付阶段。奖金由省福彩中心下拨至市福彩中心。市福彩中心财务部工作人员主动通知大奖得主领奖。市福彩中心将扣税后中奖者实际该得奖金开具支票,然后由中奖者确认签字。扣税后的彩票中奖奖金以人民币转帐支票形式一次性兑付。中奖者持财务工作人员开出的支票,到银行办理转帐手续。
领取奖金
中奖者持市福彩中心开具的支票,到银行办理转帐手续,完成整个兑奖过程。
建议:
中奖者在兑奖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有效,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兑奖手续,以免错过兑奖期限。
在前往省福彩中心兑奖前,建议提前电话预约,以确保顺利办理兑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