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慢保(慢性医疗保险)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准备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保卡
两年内相关疾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一年内相关检查报告单(如化验、心电图、彩超、眼底造影、CT等)
申请门诊慢性病种
患者需到承担门诊慢性病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填写《鞍山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种患者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
审核与录入
市居民医保中心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录入计算机系统,并连同《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种患者审核认定表》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证》送达定点医疗机构。
领取慢性病医保证明
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证》,并持医保卡及该证到所选定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提交申请至社保经办机构
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指定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慢性病鉴定与诊断证明
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慢性病鉴定,获取慢性病诊断证明。
审核与开通服务
医保服务中心或医保局审核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批通过后,为申请人开通慢病医保服务,并在医保卡上标注慢病信息。
就医与使用医保
申请人可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医保卡进行慢病治疗,并在就诊时向医疗机构出具慢病医保证明。
建议:
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避免审核不通过。
提前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和具体要求,以便准备齐全的材料。
定期关注医保政策的变化,确保自己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