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补偿程序是指为了 确保矿山开采过程中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补偿公正、透明,并维护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而设定的一系列操作步骤和流程。具体程序包括:
现场指界
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指界,确定征地的四至范围及果树等附着物的权属和类别。
鉴别
用红塑料绳圈定附着物的四至范围,并由征地人员按规定对附着物进行鉴别。
登记
对于符合补偿规定的附着物,进行补偿登记,包括标绘位置、量算面积、清点数量等步骤,并制作征地补偿登记表,由相关人员现场签名确认。
费用管理和使用
征地人员将补偿登记表移交征地服务中心,并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补偿费用。
此外,矿区拆迁补偿的具体形式还包括:
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楼层、房型及房屋年代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补偿金额。
房屋置换:对于有需要住房的被拆迁居民,可以选择将所拆迁的房屋按照相应的比例换取新的住房。
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保证被拆迁居民在搬迁过程中有过渡的生活。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于用于经营的房屋,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这些补偿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具体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来确定。
建议:
在矿区补偿过程中,被征地居民应积极参与,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补偿标准或方式有异议,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