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主要分为 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程序
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第一审民事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通常适用的诉讼程序,适用于各级各类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是法院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专门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二审程序
是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因有一定情形而依法重新审理的程序,包括再审程序等。
此外,在刑事诉讼中,审理程序还包括速裁程序等。
建议:
当事人应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审理程序,以保障自身权益。
对于复杂案件,建议通过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以确保审理的公正性和全面性。
对于简单案件,可以选择简易程序,以提高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