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搬东西时,可以采取以下程序:
申请行政裁决
如果涉及国家和省级的大型建设、公益建设、旧城区规划改造或执行规划等需要拆迁的情况,应当拆迁,但政府应给予补偿和安排拆迁户的居住问题。如果是国家为公共利益而征收,则只能搬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提起诉讼
如果涉及商业开发或其他非公共利益需要搬迁的情况,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认定相关项目程序不合或未经审批,从而撤销行为或认定为无效。这需要有法律人士的全程跟进。
协商解除合同
如果租户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东西,可以首先书面要求其限期搬离,到期后报警处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腾房。
调解处理
对于邻居之间的纠纷,如邻居擅自移位门,可以先进行调解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调解可以通过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调解不成再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强制搬离
如果租户在合同到期后不搬走物品,房东可以请求租户在合理期限内付房租或搬离。如果租户继续不搬也不交房租,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通过法院诉讼依法解决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法院对租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然后清空腾房。
报警处理
如果遇到租户不交房租且拒绝搬走物品的情况,出租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公安人员对租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见证和签字备案,然后强制搬离。
协商续租或临时存放
如果合同到期后,租户希望继续居住,可以与房东协商续租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需要时间安排搬迁或存放物品,可以与房东协商将物品临时存放在房屋内,并支付一定的保管费用。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程序,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