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优秀团员的一般程序如下:
个人自荐与推荐相结合
团员个人可以自荐,提交个人资料,如优团登记表、成绩截图等。
组织团员进行推荐,通过背对背提名,确保评选的真实性。
班级评选
在班主任主持下,全体团员进行评选,团支部写出推荐意见,团总支汇总后上报系党总支审查、表彰。
校级评选
各学院根据校团委下发的评选比率计算出应推优团、优干的人数和比率,拟定评选条例。
各支部在评选时间范围内进行评选,并将结果交到指定地点。
组织部对院、校两级优团、优干进行整理、分类及汇总,进行初审和复审,最终报校团委终审。
具体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人民、社会主义,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遵纪守法,热爱社会主义,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公示与表彰
评选结果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优秀团员每人发给荣誉证书。
建议:
各团支部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团员个人应积极参与自荐和推荐,充分展示自己的优点和成绩。
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团员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避免单纯以成绩论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