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听证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8 06:11:34 手机游戏

生态环境听证程序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作出某些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在当事人要求时组织听证的法定程序。以下是生态环境听证程序的主要步骤:

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

当事人若要求听证,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行政机关通知听证时间和地点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具体时间、地点。

听证公开举行

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听证会程序

记录员查明身份和到场情况:记录员负责查明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和到场情况,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并介绍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听证主持人宣布开始: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听证案由,询问并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告知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案件调查人员陈述事实和证据:案件调查人员陈述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证据,并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和依据。

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事实理由和证据。

第三人陈述和证据:第三人进行陈述,提出事实理由和证据。

质证和辩论: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第三人进行质证和辩论。

最后陈述: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听证会结束: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听证笔录

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记录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质证和辩论等内容,并由当事人、第三人、案件调查人员和记录员签名或盖章。

决定

听证结束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作出。

以上是生态环境听证程序的基本步骤和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