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的相关程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申请
夫妻双方携带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
冷静期
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反悔,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将再次审核双方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办理。
登记发证
经审核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向双方发放离婚证。此时,双方即解除夫妻关系。
诉讼离婚
确定管辖法院
在正式立案前,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一般而言,案件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草起诉状
原告需要起草起诉状,明确离婚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和理由。
准备证据
原告需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包括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判决
法院作出判决后,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告知领取离婚证的时间和地点。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若能够达成一致,协议离婚是最快捷的方式,只需30天冷静期即可完成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诉讼离婚可能会涉及更复杂的法律程序,耗时较长,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