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审理是指 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对于被提交审判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这一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庭前准备:
包括查阅案卷材料、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等。
开庭:
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法庭调查:
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法庭辩论:
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最后的陈述。
此外,刑事诉讼程序审理还包括以下阶段:
立案: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
侦查: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
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执行:
判决生效后,由相应的执行机关对罪犯进行执行刑罚等活动。
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各机关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确保司法公正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可以依法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