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适用于以下几种案件:
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由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虐待罪等。
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是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都不严重的轻微刑事案件,并且被害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的案件,确认或变更收养、抚养关系案件,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等。
其他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例如结婚时间短、对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意见比较一致的离婚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给付金额和给付时间有争议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的案件,确认或变更收养、抚养关系案件,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发回重审的案件。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
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案件。
综上所述,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但有一些例外情况需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