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政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初步审查
档案审查:政审组会查看应征公民的个人档案,审查其本人和亲属的政治倾向和过往行为,以及海外关系和犯罪记录等。
面谈:合格的部分人员会安排面谈,一般会有两次以上。第一次面谈主要评估本人的素质,包括说话办事能力、智力水平和政治倾向等。有时面谈会与体检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谈则更为重要,经过多次筛选后,可能会采取家访的方式进行政审,这有助于招兵部队联系到士兵本人及其家庭。
三级政审
村、镇、县三级审查:审查实行三级政审,村、镇、县一级一级把关。县级征兵办公室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逐个政治复审,严格把关,确保新兵政治可靠。
联审:由县公安局、人武部、征兵办等单位联审,审查结果将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具体审查内容
三查:查户口、查身份证、查毕业证。
三走访:走访家庭、走访单位、走访学校。
六查清:查清现实表现、查清年龄、查清文化程度、查清户籍、查清家庭成员、查清社会关系。
法律依据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政审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组织与管理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在地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各该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同级机关具体负责。
通过以上步骤和流程,可以确保义务兵的政治可靠性,从而维护军队的纯洁性和高度集中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