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付款处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审核原始凭证
出纳员应对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审核方法包括检查凭证的内容、金额、签字盖章等。
编制记账凭证
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贷方科目为“现金”,借方科目则根据业务性质确定。
登记现金日记账
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记账凭证,出纳员需登记现金日记账,记录每笔现金的流入和流出。
现金支付
主动支付现金时,出纳员应根据相关资料编制付款单,计算付款金额,清点现金,并按单位或个人分别装袋。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时,需当面清点并由收款人签收;若由他人代收,则由代收人签收。
被动支付现金时,出纳员需受理原始凭证,如报销单据、借据等,审核无误后支付现金并进行复点,要求收款人当面点清。
送存现金
各单位对当天收入的现金或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送存前需将现金清点整理,按币别、币种分开,并填写缴款单(现金进账单)。
复核与记账
出纳员在支付现金后,需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印章,并据此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期末核对
期末时,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应与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这些步骤确保了现金付款业务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建议出纳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这些程序,以确保现金管理的安全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