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户口落户有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7 22:13:08 手机游戏

山东户口落户的程序如下:

购房入户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

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到户口接收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到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到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到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学历落户

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招收的省外生源新生申请将户口迁至学校的,应当在入学时由学校统一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招生计划文件、录取通知书。

已就业毕业生,应当在就业地按照下列顺序办理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就业地城镇直系血亲。

居转户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

所需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其他情况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建议:

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政策不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部分流程可能需要通过微信等在线平台提交申请,务必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材料,以便顺利完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