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程序违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拆迁工作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但实际中常由临时机构执行,导致责任推诿,增加被征收人维权成本。
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征用土地公告是必经程序,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等内容,未依法进行公告或公告内容不完整的情况频发。
未依法获得相关审批手续
在未获得拆迁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拆迁,违反了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补偿不合理
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且低于法定标准,损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不具备拆迁资格的主体进行拆迁
街道办、村委会、社区等不具备拆迁资格的主体进行拆迁。
以拆除违建和危房的名义进行强拆
在拆迁中以拆除违建和危房为名义进行强拆,可能涉及非法强拆。
非法强拆
未经法院判决或未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补偿未到位就出让土地
在补偿未到位的情况下出让土地,损害被征收人利益。
以租代征收回农民土地
以租赁形式代替征收农民土地,侵犯农民权益。
不依法进行评估
在拆迁过程中未依法进行评估,导致补偿不公。
国有土地征收不提供两种补偿方式选择
国有土地征收中未提供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选择。
采用断水、断电、断气等手段强迫搬离
在实施搬迁前,未提供任何拆迁补偿或产权调换,而采用恶劣手段如断水、断电、断气等强迫搬离。
以误拆为借口推卸责任
将责任推给具体实施拆迁的人员,以误拆为借口进行强拆。
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法律责任。建议被征收人在遇到拆迁时,仔细审查拆迁程序的合法性,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