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报程序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5-01-27 17:35:46 手机游戏

签报程序规定如下:

拟稿

签报拟稿人需按照签报规范格式将签报打印在签报审批单上。

签报拟稿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对签报内容核稿无误后署名。

若签报中涉及有依据性文件资料,应将所涉文件资料按签报提及顺序附在签报审批单后。

核对

下级单位领导对签报内容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发。

签发的位置一般在大标题和二级标题之间。

会签

当签报事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时,签报拟稿科室要分别与这些部门进行协商。

将签报审批单送这些部门进行审核,由这些部门负责人会签。

当会签部门有不同意见时,应将不同意见签在签报审批单上,待所有会签部门会签完毕后,该签报审批单应返回签报拟稿科室。

修改与说明

当签报拟稿科室全部或部分同意会签部门意见时,修改签报。

当签报拟稿科室全部或部分不同意会签部门意见时,应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意的理由,并将其拟写成"说明",另纸附在签报审批单后。

上报与签署意见

签报审批单经领导签署意见后,签报拟稿科室将签报审批单制作复印件,并将原件送上级单位办公室或相关部门。

办公室将经领导批示过的签报审批单制作复印件后,将签报审批单原件送签批事项主办科室,同时按督办工作的要求,做好签批事项的督办,并及时将督办情况反馈给领导。

归档

主办科室完成签批事项后,将签报审批单原件送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编号

签报审批单由各科室自行编号,编号方法统一为"×签[×]×号",其中第一个"×"为科室简称,第二个"×"为完整年份,第三个"×"为顺序号。

这些程序旨在规范签报的撰写、核对、会签、修改、上报、签署意见及归档等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