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政审是一个工作程序的简称,主要目的是确保应聘者具备相应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以保障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发放政审表:
医院会向应聘者发放一张政审表,要求前往学校、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以证明其在学校(或单位)表现良好、无任何犯罪记录等。
填写政审表格:
报考人员需要自行填写政审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自传、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
初步审查:
医院或相关部门会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
深入调查:
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医院会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其政治背景和表现情况,确保其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政审结果:
政审结束后,医院会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该应聘者。政审结果将作为选拔优秀医疗人才的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被开除公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医院编制的政审工作,以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符合医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