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协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协商议题
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会、“两代表一委员”接访、微信群等线上、线下方式收集相关利益方提出的议题建议。
确定协商主体和形式
明确协商主体、形式、时间和地点等。
开展协商
对于一次协商未达成共识的,应组织进行多次协商;
多次协商无法解决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或事项,可依法依规提交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业主大会等相应会议讨论决定。
公开协商结果
接受居民监督。
收集意见
通过“民情家访”、“开通热线电话”、“微信朋友圈”、村民意见箱、网格信息等方式,由民主协商议事委员会工作人员统一登记、汇总。
筛选议题
工作人员对反映的事项进行筛选,初步选出村民反映强烈的亟须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交民主协商议事委员会集体确定协商议题。
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在协商会议开始时,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提出问题和收集意见
在协商会议开始时,工人或组织的代表通常会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或议题,并进行开放和诚实的交流,对问题提出各自的看法和解决方案。
达成共识
经过讨论和协商,双方应寻求达成共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
形成协议草案
在达成共识后,双方应形成一份协议草案,详细列出协商达成的条款和条件。
审查和修改
协议草案提交给双方的管理层审查,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行性。
批准和执行
最终协议应得到双方管理层的批准,并通知相关员工。之后,双方应确保协议的执行,并在需要时对其进行监督和调整。
反馈和后续行动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定期进行反馈,评估协议的执行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如果某个问题在多次协商后仍未达成共识,可能需要寻求更高层级的调解或仲裁。
这些步骤可以根据具体的协商场景和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