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开庭程序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5-01-27 13:45:00 手机游戏

法警开庭程序流程如下:

开庭准备

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被告人,向被告人送达开庭传票。实践中,通常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十日后(简易程序审理的三日)开庭。

提押被告人:法警负责到看守所带犯人到法院开庭,这是正常的程序。

开庭审理

查明到庭情况: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并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庭调查

事实认定: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

最后陈述:分别询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法庭辩论

辩论顺序: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评议与宣判

休庭与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

宣布判决: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同时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以上是法警开庭程序的基本流程,具体操作可能会因案件性质、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等因素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