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起诉程序如下:
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不服仲裁裁决的起诉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流程
提交起诉状,主要说明是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因此提起诉讼。
准备相关证据,汇总成一个证据清单。
把起诉状和证据、证据清单一起,到法院立案大厅办理立案,多带点钱,要交受理费。
法院审理
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开庭审理。
法院做出判决。
诉讼程序
起诉。
受理。
组成合议庭,调查、核实证据。
开庭审理。
诉讼中止和终结。
判决和裁定。
费用缴纳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会视为自动撤诉。
管辖法院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上诉程序
任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均可在收到一审法院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一审法院上一级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程序自上诉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建议:
当事人在提起劳动仲裁起诉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材料齐全、程序正确。
如果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应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