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连租房要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7 12:13:02 手机游戏

在兴国县申请廉租房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低生活保障证、居住状况证明等相关资料。

受理与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后,应在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

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将一并报送市(区)或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5日内对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5日内对家庭收入进行审核,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示与登记

经审核,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对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配租与补贴

廉租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新申请家庭应于每年7月份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自当年12月份起实施补贴。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逐步进行申请。

关注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的公告和通知,及时了解申请进度和配租结果。

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及时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