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要用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7 11:33:42 手机游戏

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立新的案号 :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立新的案号,以区别于初审案件。

组成合议庭

如果是第一审的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如果是第二审的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庭前审查:

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组织庭前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一般事项和被告单位的相关情况。

开庭审理:

法院会开庭审理案件,并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判决。

调解:

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存在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等情形的话,案件一般会被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法院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

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需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

自认的认定:

在初审案件中影响案件定性的自认,当事人在发回重审的审理过程中反悔的,除非当事人提供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否则应予以认定。

审判人员: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且负责审判的审判人员不得是原审判的人员。

总结起来,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程序主要包括立新的案号、组成合议庭、庭前审查、开庭审理、调解、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自认的认定以及审判人员的安排。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客观的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