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申报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调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这个结论书会作为后续工作的重要依据。
工伤鉴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鉴定流程
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携带规定资料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医学鉴定小组专家出具鉴定意见。根据鉴定意见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便及时进行工伤鉴定和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应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如对工伤认定或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