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除名党员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条件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如果本人书写困难,可以他人代写并加盖本人印章。
程序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符合条件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对于自行脱党的党员,支部大会要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对于要求退党的党员,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不必办理审批手续。
其他相关规定
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如果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综上所述,对除名党员的程序主要包括对党员是否符合除名条件的认定、支部大会的决定以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等步骤。具体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党章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