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包括 内容和程序两部分,具体如下:
信访内容
信访形式
信访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进行。
信访事项分类
建议意见类
检举控告类
申诉求决类
信访程序
登记立案
信访部门负责统一登记立案工作,第一受理人制度确保及时接待和记录。
协调分办
办公室根据信访登记立案表进行分类,填写信访办理单并签批拟办意见送局领导批办。
调查及办理
办理单位明确办理人员,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和核实,可能包括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论证、听证等。
处理与回复
根据调查结果,国家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回复信访人。
监督和跟进
国家机关对处理完的信访案件进行监督和跟进,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建议
信访人应清晰表达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理效率。
信访部门应严格按照程序处理信访事项,确保公正、及时地解决信访问题。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