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落户的程序如下:
咨询是否可落户
在购房前,先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了解是否允许落户。
签订合同完成交易办理证件
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房款,随后尽快办理房产证。
开具证明
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
再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之后,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提出申请
携带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向购房所在地的受理单位申请购房落户登记。
受理申请办理手续
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
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持准迁证办理入户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再凭《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落户成功
办理完所有手续后,申请人即可在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完成落户。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材料齐全、准确,以便顺利完成落户手续。
可以利用现代化的线上服务平台,如“赣服通”或“赣警办”,进行申请和查询,提高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