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任务确定阶段
由委托方确定编制单位。
制订项目计划书并签订。
合同编制阶段
委托方应制订项目计划书并与规划编制单位签订旅游规划编制合同。
前期准备阶段
政策法规研究。
旅游资源调查。
旅游客源市场分析。
对规划区旅游业发展进行竞争性分析,确立规划区的区域比较优势,综合分析和评价各种制约因素及机遇。
规划编制阶段
确定规划区旅游发展的主题。
确立规划分期及各分期目标。
提出旅游产品及设施的开发思路和空间布局。
设计重点旅游开发项目,估算投资规模,进行经济、社会和环境评价。
形成规划区的旅游发展战略,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方案和步骤,包括政策支持、经营管理体制、宣传促销、融资方式、教育培训等。
撰写规划文本、说明和附件的草案。
征求意见阶段
规划草案形成后,原则上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阶段的具体内容和步骤可能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委托方的要求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