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车过户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资料准备
双方身份证件
行驶证
购置税证明
车辆相关证件(如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二手车交易发票
签订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并需经工商部门备案。
车辆过户
将车辆开到旧机动车市场或车管所指定的检验区,进行车辆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等手续。
填写《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并提交给车管所进行转移受理。
车管所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并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
缴纳费用
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具体费用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
其他费用包括评估车辆费、验车费、打票费等。
领取新证件
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选号并领取新的车牌号、新的行驶本和登记证书。
保险过户
车辆过户手续完成后,需要办理与二手车相关的保险业务,包括交强险。
车辆上牌
将车辆开至车管所指定的上牌窗口,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
建议在办理老车过户时,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选择信誉良好的旧机动车经营公司或车管所服务站进行代理,以确保过户过程顺利、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