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程序通常由 程序开始符、 程序名、 程序主体和 程序结束指令等部分组成。具体来说:
程序开始符:
程序开头为程序号,用于加工程序的开始标识,程序号通常由字符“%”及其后的四位数字表示。
程序名:
程序名位于程序主体之前、程序开始符之后,一般独占一行。程序名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规定的英文字(多用O)打头、后面紧跟若干位数字组成。另一种形式是,程序名由英文字母、数字或英文、数字混合组成,中间还可以加入“—”号。
程序主体:
程序的主要内容由若干个程序段(BLOCK)组成,程序段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信息字组成,每个信息字又是由地址符和数据符字母组成。
程序结束指令:
程序结束可用辅助功能M02(程序结束)、M30(程序结束,返回起点)等来表示。
综上所述,加工程序的开头是 程序开始符,通常以“%”字符及其后的四位数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