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打官司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起诉
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
起诉状需要翻译成日语并提交给法院。
受理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会转达给被告。
被告接到起诉状后,需要提交答辩状。
送达
法院会将索赔声明连同传票送达被告。如果被告失联,法院会将诉状传票张贴在法院公告板,视为已送达。
听证会
送达后的每4-6周举行一次听证会,直到双方已无证据可以提交。法官根据证据判断胜诉方和败诉方。
判决
听证会程序结束后2个月内,法院会出具判决结果。
对判决结果不认同的一方,需要在2周内上诉。
上诉
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会重新审理案件,并作出二审判决。
执行
对于外国判决要在日本执行的,需要根据两国政策和条约做出申请,申请后法院大约会在6-12个月做出答复。
保证金
如果原告在日本没有办公室或住宅,被告可以要求原告向法院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般占索赔金额的20%-30%。
这些步骤大致构成了日本打官司的主要流程,具体细节可能会因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打官司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