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假释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申请提交
罪犯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需向服刑的监狱提交假释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书、身份证明、服刑表现证明等。
监狱审核
监狱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罪犯的假释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考察罪犯的刑期、表现、奖励情况等因素。经过监区推荐、监狱审核等程序后,监狱会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
法院审查
如果监狱认为罪犯符合假释条件,会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假释建议。法院在收到假释建议书后,会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准予假释。
法院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假释建议书后,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重点审查罪犯是否符合假释条件,包括是否已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定比例、是否有悔改表现、是否不致再危害社会等。如果法院裁定假释,监狱会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
公示和征求意见
监狱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应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狱应当在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建议送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
监狱长办公会审定
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将提请减刑、假释建议和评审意见连同人民检察院意见一并报请监狱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罪犯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签署意见并加盖监狱公章。
移送裁定
最后,监狱将减刑、假释建议书及相关材料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定。
整个流程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假释的适用条件包括:
刑期过半,且表扬个数拿到。
遵守监狱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对于特殊情况,如累犯和严重犯罪分子,需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建议在申请假释时,罪犯及其代理人应详细准备相关材料,并充分了解假释条件和程序,以提高假释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