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程序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告方和被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原告方和被告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双方的家庭关系及婚姻状况。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 (如有):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财产证明
涉及财产分割的,需提供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子女情况证明
如有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以证明子女的身份及亲子关系。
感情破裂证据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悔过书等,针对家暴、重婚等情形。
债务证明(如有):
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明细及相关证据,如欠条、贷款合同等。
委托手续(如有):
如果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律所公函。
送达地址确认书
原告向法院告知双方的送达地址,以确保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将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