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投标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招标人准备工作
项目立项:提交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建设单位招标资格:招标人需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业务资质和能力,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办理交易证: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接受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技术规范、招标图纸和参考资料等。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通过报刊或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向特定对象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
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并提交。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精读分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踏勘现场,参加标前会,提出疑问并获得招标人的书面答复。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开标、评标和中标
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公示中标结果,无异议的,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步骤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执行,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