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走法律程序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增加患方维权成本
医院建议患方起诉的原因在于,走法律程序耗时较长、成本高且存在不确定性。这可能会迫使患方降低赔偿预期或选择放弃维权,从而降低医院的潜在赔偿金额。
防止患方过早透露意图
如果医院得知患方不会走法律程序,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迫使患方提起诉讼,例如制造困难,以达到医院减少损失的目的。
医院主观上不认为自己存在过错
当医院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或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协商调解的基础将非常有限。如果沟通失败,医院通常会选择走法律程序,因为它们不担心败诉的风险。
法律程序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定途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解决。走法律程序是其中的一种重要方式。
法律程序有助于明确责任和赔偿
通过法律程序,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并依法确定赔偿金额。
综上所述,医院走法律程序主要是为了应对患方的维权行为,减少潜在损失,并在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依法解决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