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逮捕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并出具逮捕证。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其签名或捺指印。
送看守所羁押
逮捕后,犯罪嫌疑人应立即被送往看守所羁押,并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
讯问
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应对被逮捕人进行讯问,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侦查
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继续进行刑事侦查,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审查起诉
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应将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时,应作出起诉决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在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审判结果
法院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决,并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家属。
这些程序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建议在整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保持与律师的沟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