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本科贷款程序如下:
在线注册和申请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录入个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提交助学贷款申请书。
学生可在县/区教育局打印贷款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学生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持申请表到就读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提交借款手续
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教育部门提交借款手续。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由学生和父母或其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高校回执和贷款发放
学生到校报到后,由高校出具回执信息,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合同签订和贷款生效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后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向学生发放《受理证明》。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后贷款生效。
贷款额度和使用
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建议学生在申请贷款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