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考察需遵循以下程序和流程:
组织考察组并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由组织部门负责组建考察组,并制定详细的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时间、内容、方式等。
沟通与征求意见
与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沟通,就考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确保考察工作得到支持和配合。
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告知相关人员考察事宜。
实施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和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作出评价。
反馈与交换意见
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听取他们的看法和建议。
提出任用建议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并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集体研究后提出任用建议方案,最后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考察材料撰写与审核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需撰写考察材料,详细记录考察过程和结果,并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材料应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公示和通知
经过审核批准后,将考察结果和考察建议公示,并通知考察对象和相关部门,接受社会监督。
归档
将考察结果和考察报告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使用。
这些程序和流程旨在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全面、深入的考察,选拔出真正符合条件、有能力、有德行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