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定程序审阅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初步沟通与业务约定
会计师事务所与商定程序单位进行初步沟通,明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审计收费等。
双方签订业务约定书,确保审计工作的基础明确。
项目安排与资料准备
会计师事务所安排项目组,并下发委托方商定程序审计准备的资料清单。
被审商定程序单位根据资料清单准备相关审计资料,并确定现场审计时间。
现场审计阶段
审计人员赴被审单位进行实地审计,收集必要的审计证据。
审计情况汇总与报告初稿
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收集的证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交换意见
审计人员与被审商定程序单位就审计结果进行交换意见,确保双方对审计结果有共同的理解。
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审计人员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总结审计结果并表达审计意见。
建议:
商定程序审阅流程相对灵活,但各步骤仍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规定执行,以确保审计质量。
被审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提供完整、准确的审计资料,以便审计人员能够高效完成审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