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改名的程序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结婚证。
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如果属于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职工,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更改姓名的证明。
提交申请
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
准备两张一寸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并填写清楚、正确。
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并出具证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单位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均要出具证明。
办理流程
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由派出所进行受理和调查核实,并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管理部门。
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管理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由主管领导审定。
审核通过后,需要办理新的身份证。
更改结婚证
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应当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建议:
改名过程可能较为复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和婚姻登记机关,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减少办理时间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