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打人诉讼程序一般包括以下阶段:
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法院在七日内审查立案条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
被告在接到应诉通知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
法院进行庭前准备工作,包括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告知合议庭成员,主持庭前证据交换等。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审理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三个阶段。
法庭调查阶段,法官主导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进行举证和质证。
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围绕案件焦点阐述观点,行使辩护权。
法庭调解阶段,法院主持调解,尝试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调解不成,法院进行判决。
判决与执行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决。
判决生效后,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建议: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应充分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起诉状。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