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参配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6 10:49:55 手机游戏

执行参配程序是指 在执行程序开始后,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发现同一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使债权得到公平受偿的程序。该程序旨在保护多数债权人平等受偿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并提高诉讼执行效率。

提交参与分配的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申请人一般应直接向主持分配的法院提出参与分配申请。如果债权人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且执行法院非主持分配的法院,则一般需要通过受理执行申请的执行法院以公函的形式说明执行情况并将申请人的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

确定分配方案

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后,优先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

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执行与异议处理

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

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通过这一程序,多个债权人可以公平地分享被执行人的财产,从而尽可能满足各自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