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管执法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受理
矿管部门对群众举报或巡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立案
对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行后续的调查和处理。
调查取证
案件承办人员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告知权利
在作出处理前,矿管部门应依法将调查确认的违法事实和处理的法律依据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组织听证
对于拟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组织听证,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和质证。
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调查确认的违法事实和适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
送达处理决定
将行政处理法律文书依法送达给当事人,法律文书送达后生效。
执行
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当事人拒不履行,矿管部门可依据职权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
案件处理完毕后,进行结案归档。
此外,具体的执法流程可能还包括以下环节:
审批通过: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执法内容和频次,审批通过后实施。
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现场处理: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现场处理意见和措施。
案件移送:对于需要进一步处理的案件,移送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
信息公开:将执法结果和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这些步骤和环节共同构成了矿管执法程序的完整流程,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