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仲裁程序是指仲裁过程中未能遵循《仲裁法》及相关仲裁规则所规定的程序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送达程序问题:
仲裁机构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全部文件或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未能在仲裁程序中获得充分的陈述或辩论的机会。
仲裁庭组成问题:
仲裁庭的组成不合法,如仲裁员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仲裁员选定程序存在瑕疵,导致仲裁庭的组成不合法。
回避制度未执行:
有关仲裁员有法定回避情形而未予回避。
证据审查不当:
在证据审查环节,不按法定程序审核证据,如剥夺当事人质证权利等。
程序违法的其他表现:
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当事人、未给予当事人充分的举证时间、仲裁庭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未经质证等。
这些违反程序的行为可能影响到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当事人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对仲裁裁决提起撤销或不予执行等救济措施。
建议:在仲裁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仲裁程序,确保仲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如果发现仲裁程序存在违法情形,应及时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出,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